管窺英國浪漫詩/高天恩

浪漫主義是什麼?

在英國文學史上,談到整個時代思潮之波瀾壯闊、作品之瑰麗豐贍,可能要首推十六、十七世紀間的「文藝復興時期」。其次,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中葉的「浪漫時期」只怕也未遑多讓。前者雖然有莎士比亞、馬羅、班姜生等大師的戲劇,後者卻也有布雷克(William Blake)、華滋華斯(William Wordsworth)、柯立基(Samuel Taylor Coleridge)、拜倫(George Gordon,Lord Byron)、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濟慈(John Keats)等浪漫詩人的抒情詩。

首先,談談「浪漫」是什麼。Romantic(羅曼蒂克)這個英文字,中文一般都譯為「浪漫」,因此在文學史上,有「浪漫主義」(Romanticism)及「浪漫詩」等名稱,容後申論。不過在字源上,此字原本僅意味「如古代傳奇故事般的」(as in the oId romances),最早通常用來指涉一些古代的騎士冒險犯難、英雄美人式的敘事傳奇。但由於十七世紀在哲學與思想上是所謂的「理性時代」(the Age of Reason),強調理智,重視秩序,推崇邏輯,因此「浪漫」這這個字幾乎一向被用為貶抑之辭,與「荒謬」、「幼稚」、「誇大」、「不實」等字意義相近。直至一六六三年,romancer(傳奇家)一字,其字義仍為liar(騙子)。整個十八世紀,「浪漫」一辭經常予人的聯想仍是「寓言」(fable)、「童話故事」(fairy tale),甚至「夢境」(dream)。然而,有趣的是,十八世紀由初葉經中葉到末葉,整個歐洲--包括英國從情感模式到世界觀,從政治、經濟、哲學、宗教,到藝術、文學,都逐步蛻變。漸漸改弦更張的結果,「理性時代」變成了「感性時代」(the Age of Sensibility),而「新古典主義」文學觀也逐漸式微,經過「前期浪漫主義」(Pre-Romanticism)而終由「浪漫主義」取代。在這個過程中,「浪漫」一辭也逐漸獲得正面的地位與嶄新的意義。早在一七一一年,便有將「浪漫的」與「美好的」(Fine)兩字並用的實例。同時「浪漫的」也漸漸意味「能激發想像力的」,並且被用來描繪高山、森林、蠻荒等大自然景觀。最後,「浪漫」一辭甚至與「創意」(originality)、「天才」(genius)等字相提並論。

那麼,什麼又是「浪漫主義」呢?廣義的說,它是在十八世紀末葉整個歐洲--尤其是德國、法國、英國--對文學、藝術、宗教、哲學、政治各方面所呈現的一些日益迫切的問題的一種回應。假如抽樣檢視一些西方作家對浪漫主義所作的省思,我們便不難發現,由於認知角度或主觀意願的不同,看法便也不同,真是「橫看成峰側成嶺」。浪漫主義是什麼?

魯梭(Rousseau):「回歸大自然」。
海涅(Heine):「中古時期生活與思想的復甦」。
喬治.桑(George Sand):「情感取代理性;心靈凌駕腦袋」。
佩特(Pater):「奇異與美的結合」。

但是也許將古典主義與浪漫主義作一對比,當更能收涇渭分明之效:

哥德(Goethe):「浪漫主義是疾病,古典主義是健康」。
布倫提爾(Brunetiere):「浪漫主義推崇一切曾遭古典主義所排斥的東西。古典主義代表常識與規矩中庸而克己;浪漫主義代表想像力的狂放不羈--天馬行空,肆無忌憚」。
海涅:「古典藝術刻劃有限的事件(the finite),浪漫藝術同時透露無限的潛能(the infinite)」。
雨果(Victor Hugo):「浪漫主義在文學上是自由主義,它將怪誕、悲劇、與雄渾(the Sublime)共冶於一爐--而這一向是古典主義所不容。浪漫主義所關懷的是人生實相的全貌」。

布雷克與想像力

篇幅所限,本文只能簡單介紹英國浪漫主義第一代的兩位詩人布雷克(一七五七- 一八二七)和華滋華斯(一七七○- 一八五○)的若干詩作,淺嚐他們抒情詩中的某些「浪漫」滋味。

市雷克的創作主題:人類救贖之可能

首先是布雷克。這位倫敦襪商的兒子不但是大詩人、畫家,也是一位靈視者(visionary):他天生異稟,自謂四歲時曾看見上帝的面頰貼窗向屋內張望,八歲左右看見樹上有眾天使繚繞枝頭。在思想上,他深受法國大革命影響,熱盼一個新天、新地、新世界的誕生,並且像華滋華斯一樣,以「詩人先知」(poet-prophet)自我期許,儼然繼承了從《舊約聖經》上的先知、歷經史班賽(Spenser)到密爾頓(Milton)的文學傳統。事實上,布雷克的創作主題就是人類救贖之可能。他畢生的職志就是要以詩作喚醒世人沉睡的心靈、淨化芸芸眾生污濁的感官、並恢復每一個人天賦的想像力。布雷克堅信,世間的罪惡莫大於想像力之湮沒不彰,因為它導致了錯誤的神學與哲學框框,打造了各種僵化的條條、禁忌、法律、制度,終而囚禁了全人類的身心潛能。以他的〈愛的花園〉(The Garden of Love)這首詩為例:

我走進愛的花園,
看到以前不看到的景象;
花園中央已矗起一座教堂,
正是綠草地上我曾嬉戲的地方。
教堂大門如今深鎖,門上禁令高懸「汝等不可」。
我折返愛的花園,
那兒曾盛開甜蜜的花朵;
只見園中如今遍地是墳,
墓碑已將花朵的席位瓜分;
身裹黑袍的教士到處巡邏查驗,
以荊棘束縛了我的歡樂和慾念。

詩中,教堂與黑衣教士不但不能帶給人們救贖,反而代表著英國當時一切僵化的傳統教條,以及一切禁錮人性創造力與想像力的社會制度。反之,花園與花朵則象徵自由、情愛、活力。再看另一首詩〈噢,向日葵〉(Ah Sun-Flower):

噢,向日葵,你何其疲勞!
整日細數著太陽的步調,
找尋那甜美的黃金國度--
旅人的客途在那裡結束;
慾火焚身的少年郎,
冰雪理身的蒼白姑娘,
都在那兒脫胎換骨,
那兒也是我的向日葵情歸之處。

這裡,向日葵當然是一個象徵,它象徵世間男女被壓抑的情欲。彩霞夕陽的黃金國度當然是另一象徵--人性活力的釋放與救贖。再看另一首詩,〈生病的玫瑰〉(The Sick Rose):

噢,玫瑰,妳生病了!
一隻隱形蟲,
在夜裡飛翔,
乘著咆哮狂風,
已經找上妳
歡樂的紅羅帳,
以黑暗詭祟的愛慾
將妳生命斲喪。

這首詩裡的玫瑰,顯然和〈愛的花園〉裡的花朵,以及前一首詩裡的向日葵,同一處境。玫瑰生病了,是由於人類社會生病了,病因就在於那隻黑夜狂風中飛舞的隱形蟲--當時英國社會、甚至全人類、錯誤的道德觀。如同布雷克在《天堂與地獄之婚配》(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裡利用「地獄格言」的形式所楬櫫的魔鬼式的智慧:「力是永恆的歡悅」、「放縱的大道是直通智慧的殿堂」、「豐饒繁茂就是美」。只可惜:「一如毛蟲選擇在最甘美的葉片上產卵,教士也選在最甘美的歡樂上面投下他的詛咒。」

布雷克另有一首以〈倫敦〉(London)為題的名詩:

我漫步在一條條自由的街道,
自由的泰晤士河自在地流過街角,
在我留心觀察的每一張臉上,
我屬察到怯懦與憂傷。
成人的每一聲吶喊,
嬰兒的每一聲啼哭,
每一聲呻吟,每一道禁令,
都令我聽見人心自囚的桎梏(mind-forg'd manacles)。
掃煙囪幼童的哀嚎,
震撼了每一座幽黑的教堂;
不幸戰士倒地的呻吟,
以鮮血染透帝王的宮牆。
但午夜裡最令我膽顫的,
是街心傳來一聲雛妓的詛咒,
它震熄初生嬰兒淚眸的亮光,
並以瘟疫腐蝕新婚夫妻的囍床。

短短的十六行,分為四段。第一段詩中「自由」的街道與河流是個反諷,因為全倫敦的男女老幼個個臉上都掛著怯懦與憂愁,人人淪為英國當代社會、政治、經濟、宗教、性道德等層層桎浩的囚徒。詩中第三段提到的「掃煙囪幼童」,便是當時殘酷社會制度的一個象徵。布雷克另有一首〈掃煙囪幼童〉,特別藉著一個幼童淒切的聲音向上帝、國王、教士,及父親:們提出抗議,因為他們聯合起來,偽善地利用悲苦貧童的勞役,塑造他們自己的天堂。再回頭看〈倫敦〉一詩,第三段有關「不幸戰士」及血染宮牆的兩行文字,應該是對大英帝國主義的一種質疑,第四段一有關「雛妓」。的四行詩,則又回到布雷克一對性愛本質的探討:男性在外嫖妓,不但扭曲了性愛的真諦,而且把性病帶回家,導致初生嬰兒盲眼的悲劇。

布雷克作品的性質是「靈視的,想像力的」

事實上,布雷克除了寫過許多「水清見底」、幾乎「老嫗能解」的抒情詩之外,還有幾部篇幅極長、充滿複雜象徵的長:詩,通稱為「預言詩」(Prophetic Books)--包括《耶路撒冷》(Jerusalem)、《密爾頓》(Milton)、《四宙瓦》(The Four Zoas)。這些長詩所處理的題材都涉及《聖經》中的基本情節--世界之形成,人之墮落與救贖、重回伊甸園之許諾,以及新耶路撒冷之到來。不過我們必須牢記,布雷克是以他特殊的「慧眼」詮釋這一切的。「我的作品的性質,」他強調,「是靈視的,想像力的。」「能夠跟白癡解釋得清楚的事物是不值得我費神的」。因此,在這些預言詩裡,布雷克創造發展出一套他個人的神話體糸,而這個體系的基本假設與起點,並不是一位超越的上帝,而是一位「宇宙人」(the "Ulniversal Man")。此一宇宙人既是上帝,也容涵宇宙在他自身。準此,在布氏神話裡,所謂墮落,並非指人背叛上帝一事,而是指太初宇宙人的分崩離析。原罪也者,不再是亞當偷嚐禁果,而是指布雷克所謂的「自我意識」(selfhood)之產生--支離而孤立的一部分,竟企圖自給自足。例如,在《耶路撒冷》一詩,救主向主角羅士(Los)宣稱,當人類在伊甸園未墮落的狀態裡:

我們生活如一個完人:當我們把無窮盡的感官收縮時,
我們便看見群體;感官一旦膨脹延伸,我們只見一人,
視全宇宙家族為一大完人;而那位完人
我們稱為耶穌基督。

顯然地,當布雷克吟詠容涵萬有的宇宙人在伊甸園中分裂為各自為政的部分時,指的就是傳統觀念所瞭解的創世紀--包括大自然、以及人類的誕生,以及一位與人類疏離的天神。宇宙人先分裂為四宙瓦--四大巨人,然後這四大巨人又進一步各自分裂為男魂(male spectres)及女魄(female emahations)。這四宇瓦或四大巨人分別是:(一)幽雷忍(Urizen)--(注意,此一英文字似為your reason之諧音)代表人的理性,亦即頭腦。(二)魯娃(Luvah)--代表人的情感,亦即人心。(三)塔瑪斯(Thamas)--代表人的嗜慾,等於人的舌頭。(四)烏色娜(Urthona)--代表人的創造力,想像力,等於人的耳根。烏色娜在墮落的世界裡,則被稱為羅士(Los)。

在伊甸園之下,墮落的世界裡又分三層生存之「狀態」(states),一層比一層低:(一)比優拉(Beulah),是天真無邪、安詳無爭的田園牧歌狀態。(二)生死紅塵(Generation),是一般人類所處的充滿衝突與掙扎的生命情境。(三)霧羅(UIre),亦即布雷克的地獄,它包括布氏所痛恨的一切暴虐、抑制、蒼白的理性、死寂的否定,以及孤立的自我意識在布雷克的筆下,墮落的世界在歷史的輪迴中不斷地接近、然後又遠離救贖。必須等到救世主(耶穌基督,相等於人性的想像力,尤其在詩人預言家身上充分發揮其功能)降臨,才有天啟之可能。而就宇宙人的神話體系而言,布雷克所謂的天啟,正是一種由支離破碎回到原始渾然一統的理想狀態--宇宙人在「統一的狀態復活升天」(his Resurrechonto Unity)。

很抱歉,如果以上的解釋令讀者如墜五里霧中的話,我只好引用布雷克權威學者傅萊(Nortrthrop Frye)的一句話。他表示,這些預言長詩「極困難的原因在於根本沒有辦法使它們變得簡單一些」。筆者近年來搜集了二十多本研究布雷克的專書,但是坦白講,至今我面對這些迷宮般的長詩,仍視之為畏途。

華滋華斯與大自然  華滋華斯與柯立基兩人的交誼

如果說布雷克是英國浪漫主義的一位先驅.那麼華滋華斯和柯立基於一七九八年合出的《抒情歌謠集》(Lyrical Ballads)可謂英國浪漫主義詩歌的開山之作。華滋華斯與柯立基兩人在青年時代的友誼更是文學史上一段佳話,而天才橫溢的柯立基在一七九五年初見華滋華斯,就發覺自己遇見了「一位偉大的人物……一個唯一令我自嘆弗如的人」。

威廉.華滋華斯生於英國北部坎伯蘭郡.亦即大湖區的北緣八歲喪母,他和三個兄弟寄養在艾斯威特湖附近一位有愛心的看護人家中。根據他的長詩《序曲》(The Prelude)的前兩卷所描述的,整個孩提時代,敏感而好動的威廉都自由自在,夜以繼日地徜徉在大自然的懷中--或在田野奔逐、或在星光下溜冰、或在崇山峻嶺上徘徊、或在黑夜泛舟,「飲足了」大自然甘甜美麗的聲光色彩,並且從村夫牧童、荒野上孤寂的流浪者等卑微小人物的身上找到了日後詩歌創作的不竭題材,十七歲就讀劍橋聖約翰學院,課業枯索,成績平平。大三時偕友人羅伯.瓊斯徒步南遊法國,登阿爾卑斯山(詳見《序曲》卷六),當時全法正熱烈慶祝攻破巴士底監獄一週年,「法蘭西站在黃金年代的峰頂,/人性似乎獲得重生」。劍橋畢業後,又偕瓊斯徒步到威爾斯,攀登斯諾頓山(Mount Snowdon),獲得畢生最大的一次幾近神秘主義的體驗(詳見《序曲》卷十四)。之後留學法國一年,狂熱支持法國大革命,並與法國少女安妮.瓦倫相戀,生下一女。後因英法局勢惡化,返英與妹陶樂西(Dorothy)在英國西南部的朵賽郡同住。接著柯立基適時出現,彼此朝夕往返、相互激勵,竟為英詩的風格與內容開闢了嶄新的途徑。根據柯立基在他自傳性論著《文學傳記》(Biographia Literaria)裡的回憶,這兩位青年詩人在合寫《抒情歌謠集》之前,已先同意訂定一個分工合作的原則:柯立基自己將試圖寫一些人物與事件深具超自然、浪漫、奇幻色彩的詩篇,並且將努力使這些人物與事件的情節與感覺刻劃得如此真實自然,以至讀者心甘情願接受一切。反之,華滋華斯的功課卻是必須「將新奇的魅力加諸於日常的事物,將人們昏沈的慣性的心靈喚醒,導引他們重新發掘眼前世界的奇異與美麗,從而在心裡滋生類似超自然經驗的體會」。

華滋華斯向來「努力仔細觀察」自己描繪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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